【荷包小心! 賣"這些"恐觸法】
網路上人人都能當老闆
不過 可別真的以為
"什麼都賣 什麼都不奇怪"
一個不小心
就會讓你荷包大失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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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醫療器材要小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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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事法有規定
醫療器材和藥品
舉凡像是隱形眼鏡、體溫計、耳溫槍、護具跟輪椅
都不能隨意銷售
要特別注意的是
就連隱形眼鏡盒
以及女生專用的"月亮杯"
都是受到藥事法規範的產品
若隨意販售
將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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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有條件販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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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同時具備"3條件"即可網路販售
1.有藥商許可執照
2.有實體店面
3.向所在地衛生局提出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且經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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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可販售之產品(必須符合3條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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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級醫材:
棉花棒、紗布、OK蹦、隱形眼鏡保存盒等
第二級醫材:
隱形眼鏡清潔液、體脂計、保險套、衛生棉條、月亮杯、酒精棉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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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限制嚴格
不過都是有助保障使用者的安全
這邊也特別提醒大家
不得販售自行或委託他人從國外帶回
"未經衛服部核准的醫療器材"
將重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
得併科罰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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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新聞連結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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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hsinchu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53&s=228992
#網路不是什麼都能賣
#醫療器材販售有條件
#藥事法
#藥師公會理事長林禹佑